巴生中华独中 - 华乐团

星期六, 3月 03, 2007

章程

第一章 团称

巴生中华独中华乐团
Chung Hua Independent High School Chinese Orchestra

第二章 团址

巴生中华独中三楼华乐室
129 , Jalan Kota Raja , 41000 Klang Selangor .

第三章 宗旨
1.发扬及推广华族音乐艺术。
2.培养华乐演奏人才,进而提升演奏水平。
3.致力提倡健康文娱活动。
4.培养团员的合作精神及联络感情。

第四章 入团资格
1.凡本校在藉学生,对华乐有兴趣者,
可申请成为乐团团员。
2.须有纪律及良好行为。
3.必须遵守本团团规。
4.必须积极参与任何华乐活动,演出及练习。
5.必须缴交乐团团费。
6.必须遵从一五制(除特殊情况)


第五章 团规

—普通条规
1.团员必须遵从本团团规。
2.团员必须遵从教练,负责老师,团委及技术组长
的指示。
3.团员不可涉及一切不良的行为,破坏学校及乐团
名誉。
4.严重犯规者,将交由联课处处理。
5.团员必须时时自律,充分发挥团体合作精神。

—活动条规
1.团员必须按照值日表进行卫生工作。
2.必须保持活动场地卫生及整洁工作。

—会议条规
1.团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议程由文书于三天前
发出,团委必须准时出席会议。
2.未能出席会议者,须在会议前一天告知会议召开人。
3.在会议进行时,任何人都不可以做私人事务。
4.必要时,团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并担任出席。

—集合
1.每位团员必须准时集合。
2.不能准时出席集合者,须在之前向团长交代,
无敌迟到者,以迟到论处理,处罚方式:蹲墙。


—练习及合奏
1.团员必须在练习及合奏前做好准备。
2.未经主张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及触碰他人乐器

—出队
1.出队纪律以集合纪律为主。
2.任何团员都有责任保护所有乐器的安全,绝对
不可私自借乐器给别人。
3.出队前后,必须做好一切点算工作。
4.搬乐器时,必须互相合作并小心,以最快的
速度完成搬乐器的工作。
1.团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演出前的准备,
如:换衣,调音,排队型等。
2.出队前,负责人将会发通告(出队时间,流程表,
曲目,服装等)与每位演奏员。

第六章 练习时间
1.星期三 2.00p.m ~ 4.00p.m
星期六 10.10a.m ~ 11.30a.m
2.如遇假日或重要事故,当天的练习将暂停,
之后将会补课。
3.练习地点由校方规定的课室或乐室。
4.有必要时,本团可申请在上课时或假期
增加练习。


第七章 团费

1.每位团员必须于每个月所规定的期限内缴交
RM10.00的团费。
2.迟到者交由负责老师处理,除有特殊原因。

第八章 团委

—团长
1.有权召开团委会议或纪律会议。
2.分配工作,然后交由团委执行任务。
3.监督整个乐团组织及安排工作。
4.为乐团与校方及指导团的协调者。
5.如有紧急事故,在负责老师的允许下有权决定团体事务。

—副团长
1.乐团的第二首要。
2.监督及带领团委工作。
3.负责团服的买卖及点算工作。

—文书
1.记录会议所讨论事项,然后交由团长及
负责老师过目与签名。
2.负责校队内文件,包括填写文件,发通告及申请广播
3.发议程,保管会议记录及内文件。
4.收集乐团所有演出的资料及照片(档案处理)
5.负责点名工作。
6.学会网页设计。


—学术
1.负责乐室内外板设计。
2.负责华乐室的布置。
3.学会壁报须在定期内完成,并准时呈交贴上。

—乐谱保管
1.负责管理乐团乐谱,复印和分发谱。
2.定期检查团员的谱。

—财政
1.向乐团收取团费,并处理乐团团费。
2.每月月底结账,然后交由负责老师及团长检查并贴出。
3.协助乐团订购乐器。
4.负责团徽( LOGO)的买卖。

—乐器与弦线保管
1.负责乐器的租借。
2.定期检查各声部的乐器确保供应足够。
3.负责订购及分配乐器配备给团员。
4.负责乐团的弦线定购。
5.弦线的费用须于月底结账,并交由财政检查。
6.负责保管乐团的谱架,调音器及硬纸皮。


—康乐
1.负责本团的康乐活动。
2.与指导老师及首席讨论有关乐团的活动计划。
3.收集及出售乐团的照片。
4.负责制作上,下半年的团员通讯录。

—联络与摄影
1.负责本团活动的摄影工作。
2.负责联络本团校友或团员有关活动。

—总务与卫生
1.记录及保管乐团所有财物。
2.定时点算及检查乐团的财物。
3.负责场地的申请及用具租借。
4.保管及点算乐团的演奏服装。
5.负责乐团的卫生工作,如场地及乐器卫生。
6.安排值日表,并监督团员进行卫生工作。
7.安排一年两次的大扫除。


第九章 技术组织

—首席/副首席
1.负责乐团的指挥。
2.负责乐团的音乐处理。
3.负责与技术组组长接洽。
4.负责与指导老师计划一年所练的曲目。
5.负责带领出队的工作,如联络有关单位,安排交通与住宿,安排演出前的排练等。
6.检查演出地点,确保演出地点没有遗留任何乐器或配备。
7.定时与技术组组长及指导老师开会,了解团员的进度。

—组长
1.定时向首席呈报进度。
2.负责监督及领导组员进行练习。
3.统计弦与谱的总数,定期向乐器与弦线保管呈报。
4.集合点名。
5.监督组员调音。
6.监督卫生工作。
7.催收团费。

扣分: 无敌缺席者当旷课论,每节扣五分,
旷课三次者,交由联课处处分。

(修订于2006年12月20日)

0 Comments:

張貼留言

<< Home